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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存货成本处理的技巧

发布日期:2016/2/19                来源:河南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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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的采购成本(价+税+费)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的加工成本存货的加工成本是指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4.存货的成本,实务中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2)自制的存货,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的各项实际支出。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其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加工的往返运输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

5.下列费用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

(2)仓储费用,指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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