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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这些情形,反避税调查中必然有你
文章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发表时间: 2021/4/13  阅读数:521

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利润,主要依靠开源节流——增加收入,减少支出。而其中大部分企业的节流手段之一就是减少税款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实操中,纳税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发生这些情形,反避税调查中必然有你

所谓的纳税筹划,就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按理说,避税是不合理的,其本质就是钻法律的空子。但是由于其合法性,所以税务局在稽查时,也不会过于苛刻。但是凡事都有例外,一旦企业发生了以下五种情形,税务局可能就会进行反避税调查。

一是滥用税收优惠

例如有些不法分子或不符条件的纳税人借减税降费之机通过分拆、业务划转、调整利润、虚开发票等方式滥用税收优惠政策扭曲国家减税降费的政策导向,破坏了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是滥用税收协定

例如非税收协定缔约国的居民通过在税收协定缔约国设立中介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的做法获取其本不应享有的税收协定中的优惠政策。

三是滥用公司组织形式

对滥用企业组织形式,不是出于真正商业意图,而是以逃避税款或获取优惠的税收待遇为目的,税务机关有权启动反避税调查程序,防止税款的流失。

四是利用避税港避税

需要强调的是,所谓的避税港,指的是税率很低、甚至是完全免征税款的国家或地区。但可能只有个别税种较低,适用于特定分类的个人或商业机构。

五是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获取税收利益的避税安排有两个特点:一是以获取税收利益为唯一目的或主要目的;二是以形式符合税法规定,但与其经济实质不符的方式获取税收利益。

发生了这五种情况,税务局就有可能对企业进行反避税调查。因为以上的行为,是打着避税的名义进行偷税漏税,已经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税收。作为会计人,我们也应该明白是非,知道企业有可为,有可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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