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环境污染可谓是无处不在,就连我们平时看到建筑工地施工,也会对空气进行污染。因此为了对环境进行保护,国家出台了环境保护税,一方面可以增加国家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一定的制约。那么在会计实操中,建筑施工是否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应税污染物,是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施工扬尘对应税目为“一般性粉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扬尘,有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应当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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