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做过中介或者代理的都知道,每当完成一笔交易,中介或者代理人都可以获取相应的报酬。在会计实操中,佣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中间剥削,多由卖方付给,也有由买卖双方付给的。那么发生佣金支出时,应该如何进行扣除呢?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具体情况需要分为保险企业和其他企业两种。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险企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二、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任何支付给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人员的佣金费用,一律视为“工资薪金”。
(本文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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