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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规划

公司目前减持的股票,买入价应如何确认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22/6/18  阅读数:79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限售期外的送转股买入价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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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1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十、关于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

(二)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多次停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53 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修改)第五条第(三)项所称的“股票停牌”,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作出予以核准决定前的最后一次停牌。

十四、关于本公告的执行时间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自2019年10月1日施行。

2、《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 2017 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解禁期限后原限售股发生的送转股再转让的买入价如何确定:总局 2016 年第 53 公告第五条规定解禁日前取得的转增股不考虑除权除息因素,分别以复牌日开盘价、IPO 发行价和停牌收盘价为买入价。解禁日所持有的限售股票在解禁日后发生的送转股,应按无偿取得股票处理,即该部分送转股票买入价为 0;分批转让解禁限售股票在及解禁日后的送转股的,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每批的买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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