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作者:记者 杨志聪
9月26日,税务部门公布2起税务人员失职失责案件。
北京市1名税务人员税费优惠政策风险应对不到位,应发现未发现纳税人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为促进各级税务机关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防范政策落实风险,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近日公布1起税务人员失职失责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例。
经查,北京市某区税务局税收管理员陈某某在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一般纳税人错误享受‘六税’优惠政策”风险应对任务时,未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规定,核查把关不认真,风险应对不到位,应发现未发现纳税人违规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问题,造成企业少缴税款。目前,北京市某区税务局已追回少缴税款,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风险核查人员陈某某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督促各级税务局加大对政策执行、风险防控、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等工作的全方位督察监督,严肃查处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促进政策落实落细、落准落稳。
甘肃1名税务人员违规帮助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政策被处分
近日,甘肃省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安排部署,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监督执纪工作,1名税务人员违规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被处分。
经查,酒泉市某区税务局某税务分局四级主办王某,为违规帮助某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两次调低该企业月销售定额,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王某受到警告处分,该企业少缴税款予以追缴。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坚持挺纪在前、严查内错,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督促各级税务局纪检机构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内外勾结、通同作弊、以税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强有力的纪律监督护航税费优惠政策落稳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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