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要闻
要充分发挥税收保障立法的作用,把健全税收保障工作机制作为推进税收共治的核心,把涉税信息的共享应用当作税收共治的重中之重
推动税收保障立法对于促进税收社会共治,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今年9月1日,《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开始实施,在改善税收环境、促进税收社会共治方面发挥出明显作用。
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重要职能,客观上需要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在当前出现经济多元化、分配多样化、收支隐蔽化、偷逃税智能化等新情况下,尤需强化社会共治。推动税收保障立法是对《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具体化,更加细致地规范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税收协助有法可依,更加有效地促进税收社会共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和今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从国家层面对税收法定和依法治税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动税收保障省级立法,用地方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在税收保障工作中的法定职责,在政府的主导下,借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广泛获取涉税信息,广泛获得税收协助,符合税收法定原则,有利于形成税收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把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和税收征管协助的“有法可依”“有法能依”“有法必依”作为税收保障立法的重点,明晰税收保障的职责分工,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税收保障协调机制;突出涉税信息的提供和使用、税收征收协助的具体规定,对不按照规定提供涉税信息和不履行税收协助义务等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负有税收保障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税收保障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和奖惩。
《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具有几个鲜明特点:一是内容全面,包含国税、地税各个税种,涉及的协税护税单位、部门和组织较多,要求提供的涉税信息、税收协助全面;二是针对性强,强调包括国税、地税涉税信息提供、税收协助的内容,在此前的有关法律中尚未有具体规定,这为今后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了探索;三是时代特征鲜明,要求省人民政府建立全省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符合大数据、互联网+的时代特征;四是可操作性很强,明确省人民政府制定涉税信息交换的具体办法。
出台税收保障条例对于推进税收社会共治无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要充分发挥作用尚需社会各界、政府各部门积极落实。
首先,国地税机关要积极落实。国地税在强化两个部门合作治税的基础上,要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宣传落实保障条例,共同推进税收社会共治。
其次,要把健全税收保障工作机制作为推进税收共治的核心。要积极推动建立省、市、县各层次的税收共治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税源监控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征管协助机制,尤其要推动省、市、县政府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激发各部门、各单位综合治税的动力,推进税收共治规范化、制度化。
再次,涉税信息的共享应用也是税收共治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推动《海南省涉税信息传递办法》的出台,细化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涉税信息的内容、传递方式、时限要求。同时,推动构建统一的涉税信息交换平台,逐步畅通政府部门间涉税信息传递渠道,确保涉税信息共享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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