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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证合一会计实务40问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12/11  阅读数:429

“三证合一”是好事,但是过渡期及一些实务问题需要明确,小陈税务收集一些实务操作的问题,共40问,由于各地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答疑仅供参考。

目录展示

1.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

3.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

5.“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内容是什么?

6.“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范围是什么?

7.个体工商户是否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8.“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效力如何?

9.“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还需要发放吗?

10.三证合一以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是否属于逾期登记?

11.“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与原营业执照有何不同?

12.“三证合一”后,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是否还需要分别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申请材料?

13.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办理税务登记证?

14.“三证合一”后,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和改革前有何不同?

15.“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何时实施?

16.原已经注册登记企业怎么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7.“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多长?

18.企业未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能否继续使用?

19.“三证合一”后,企业手中原有的证照需要更换吗?

20.企业的涉税业务信息(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如何进行变更和更新?

21.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22.“三证合一”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和以前有什么变化?

23.“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营业执照适用哪些领、业务?

24.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的原有证照遗失的,如何处理?

25.“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原有企业换发新营业执照有何区别?

26.本次更换执照需要收费吗?

27.什么是联络员?在设立登记、联络员变动时时,如何操作?

28.“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变化?

29.“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是使用注册号查询还是使用统一信用代码查询?

30.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码规则是什么?

32.企业名称变更换三证合一的新证,发票专用章上的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变更吗?

33.如何给三证合一企业开发票?

34.“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新办企业是否仍需贴花?

35.“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还需要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吗?

36.“三证合一”后,如何证明对方是一般纳税人?

37.原注册登记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后税号变更为18位,原没认证的15位税号进项票还可认证吗?

38.原注册登记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后税号变更为18位购买小汽车如何上牌和认证抵扣?

39.“三证合一”涉及税控系统及增值税如何申报及注意事项(使用税控设备的纳税人适用)?

40.原有企业对外开专票如何过渡“三证合一”?

内容节选

9.“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还需要发放吗?

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后,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10.三证合一以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是否属于逾期登记?

企业在工商登记,取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不属于逾期登记。

13.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办理税务登记证?

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企业不需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但除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仍按现行规定处理,即现阶段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

同时,企业在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后续涉税事宜。

36.“三证合一”后,如何证明对方是一般纳税人?

(1)实习“三证合一”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2)对于还是采用税务登记证即税号为15位的企业,要证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还是提供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其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3)不管税号为15位的企业还是税号为18位的企业,有的省市国税局开通了网站查询,如可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查询企业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4)提供一份近期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该专票没有“代开”字样。

37.原注册登记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后税号变更为18位,原没认证的15位税号进项票还可认证吗?

厦门国税答疑:三证合一后,我公司税号变更为18位,那请问我公司原来没认证的15位税号的进项发票还可以认证吗?如果认证不了怎么办?另外,对于我司用之前税号开出去的专票,购买方可以认证吗?

(1)税号变更后,原来没认证的15位税号的进项发票不能再进行认证,请企业退回重开。

(2)企业在税号变更前开出的专用发票,购买方可正常认证。

广西国税提醒: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税号进行变更前,应将取得的旧税号的进项发票进行认证。

特别提醒:

(1)各地政策不统一,希望纳税人咨询当地国税机关;

(2)不管政策如何变,存量企业在变换“三证合一”前,一定要把所有的专票全部认证,避免退回麻烦。

38.原注册登记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后税号变更为18位购买小汽车如何上牌和认证抵扣?

自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小汽车不属于政策规定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凭合法有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按规定申报抵扣;但是购买小汽车的同时要去上牌,有个别地方机动车上牌等系统还是15位税号。

同时上牌需要购车发票,为了防止上牌完,如不符合认证系统规定,因无法从车管所取回发票重现开票,也就无法认证抵扣,建议总体原则“先认证后上牌”:

(1)了解当地发票认证系统是按照“15位”还是“18位”税号认证抵扣;

(2)了解当地车管所是按照“15位”还是“18位”税号上牌;

(3)再按照规定开票;

(4)最保险的方法,开票后先认证后上牌,即使不能上牌,也可以重新开具发票进而认证。

40.原有企业对外开专票如何过渡“三证合一”?

小陈税务特意找了一家中字头企业对外发的通知,仅供参考: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要求,2015年10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目前各省市部分企业已将三证合一,但由于管理方式不同,部分省市2015年10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虽已三证合一,但仍在使用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省市在进行三证合一的同时即开始使用18位信用代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针对各省市三证合一管理方式的差异,我企业要求已经使用18位信用代码的企业需及时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无法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的认证企业,请提供一份近期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以避免由于滞后上传新信息而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内容下载:三证合一实务40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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