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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要闻

福利费列支的法律依据和涉及的个税问题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12/24  阅读数:419

福利费是大家在实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项费用,也是个人所得税等涉税工作的常见问题。那么,福利费都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规定?哪些福利费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哪些不用?

福利费的相当法律依据,主要涉及“财企[2009]242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其中“3号文件”是税务方面的规定,一般纳税均以该文件为准,两文件不同之处以3号文件为准。

那么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时,我们对福利费应当怎样进行税务处理呢?

列支福利费用的开支80%以上均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有发票也如此。只有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异地安家费等几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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