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财税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最新动态:

注册会计师

2014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税法》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7/25  阅读数:2155


    一、测试目标


    本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下列能力:


    1.熟悉税法与税制相关的基本原理;


    2.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税收优惠等相关规定;


    3.掌握不同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及应纳税额计算;


    4.掌握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及相关纳税事项的有关规定;


    5.掌握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6.协助企业或个人准确无误地填列各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7.分析税收政策变动对企业等相关纳税人的潜在影响并能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提出税收筹划建议;


    8.用恰当合理的专业性语言和报告明确表述企业税收遵从、涉税风险、纳税事项等与税法执行相关问题的结论;


    9.体现并培养税收遵从意识,提高纳税意识和税收服务意识,具备从公正立场为政府和纳税人服务的职业道德。

友情链接

关于河南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欢迎投稿 | 证书查询 | 专家证书查询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