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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有法不依 餐饮团购拒开发票成顽疾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7/21  阅读数:3215

    案例: 张一凡,去年大学毕业在一家汽车4S店上班。平时和朋友出去聚会吃饭,他几乎都是通过网上团购,“在网站上面团购一些套餐特别实惠,4人餐、6人餐的价格比自己平时单点便宜一半以上”。


    采访中,不少市民告诉记者,现在吃饭在网上团购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对于我们这样的上班族来说,团购真的是帮了大忙,过去不敢去的高档饭店,现在只要通过团购,也能去尝试一番。尤其是请朋友吃饭的时候,感觉特别有面子……”市民郭冬冬记者说。


    在网上团购美食套餐很实惠,但是有不少市民反映,消费完开发票却成了一件难事儿。市民李娜告诉记者,每周她都会和朋友团购几个饭店进行消费。但是,上周和朋友去火锅烧烤餐厅吃完饭后,由于需要一张发票,向前台索要却遭到拒绝。前台工作人员告诉她,团购的价格已经是最低了,只能开来店里单点食品的发票。“虽然是团购,可我也是通过花钱购买的呀,优惠也不能当成拒绝开发票的理由吧?”李娜很不解。


案例分析:依照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凡是企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同时可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说,对于发票管理是有法可依的。但目前的情况是,规范包括网络团购在内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税务工作,是税务征收部门正在探索和完善的新领域,除了要加大宣传,加强参与团购的餐饮商家的跟踪管理,还需要完善电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程序,积极推动电子发票的应用,让餐饮商家能够依法如实申报税款,自觉规范发票开具行为,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但建立健全这些制度还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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