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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

合并报表的含义以及四大合并报表的“雷区”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8/1  阅读数:1834


    合并报表亦称合并财务报表或合并会计报表。合并报表是集团公司中的母公司编制的报表,他将其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汇总后,抵消关联交易部分,得出站在整个集团角度上的报表数据。 也可以说,是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会计主体,以控股公司和其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控股公司编制的反映抵消集团内部往来账项后的集团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等。


    合并报表已成为集团企业一大难事。尤其在特大型企业中,如华润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联想控股、吉利控股、方正集团等等特大型企业。针对合并报表多种纷争,曾在对外经贸大学执教8年,业界顶尖专家、景华天创公司首席专家——丘创先生曾在2010年提出“合并报表四大‘雷区’”理论,得到企业管理者、高校专家学者的一致认可。丘创认为,在合并报表执行过程中,

   

    以下四个方面容易导致合并失败——

    1.复杂静态股权关系的合并算法处理。

    2.股权动态增减下的合并报表处理。

    3.各类内部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抵销。

    4.异构核算系统上的自动数据采集。


    针对四大合并报表“雷区”,多家公司尝试提供IT系统解决方案。其中,景华天创自主开发毕威胜合并报表系统及自动数据采集平台,解决了四大雷区中的相关问题。并且,该系统在中国风电集团、国信招标集团、上海烟草集团等企业集团中得以成功实践。


    当一家企业(即控股公司)事实上控制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方针时,前者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将其控制的境内外子公司和事实上可以控制的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有人认为,若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经营性质有很大不同,合并报表意义不大,可不予合并;也有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经营情况,而各成员企业无论经营性质差异多大,会计报表均可合并,因此应当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此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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