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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要闻

本年度内税务稽查调账方法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16/8/16  阅读数:407

本年度内税务稽查调账方法如下所示:

当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期是本会计年度,并且纳税人尚未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纳税人可以采取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等方法,直接调整被查年度,亦即本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具体方法有以下三种:

1.红字更正法(也称红字调整法

即先用红字编制一套与错账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予以冲销,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这种方法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或会计科目虽未用错,但实际记账金额大于应记金额的错误账款。

例:某商场销售白酒一批,价款46800元(含税),收妥货款存入银行,该批白酒成本31000元,企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产成品

应收账款

该账务处理,把两个本来不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硬纠在一起,偷逃增值税、消费税等,同时减少企业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应按照税收法规和财务制度将企业对外销售取得的收入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用红字冲销法调账如下:

首先用红字冲销原账错误分录:

借:银行存款   46800(红字

贷:产成品   31000(红字

应收账款  15800(红字

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产成品

2.补充调整法

补充调整法是指如果应调整的账目属于遗漏经济事项或错记金额,按会计核算程序用蓝字编制一套补充会计分录而进行调整的方法。

例: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1200元,购货方尚未支付货款,经检查发现,商品已经发出,但该商店未做销售处理,可采用补充调整法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综合调整法

综合调整法是补充调整法和红字调整法的综合运用。一般说来,税务稽查后,需要纠正的错误很多,如果一项一项地进行调整,显然很费精力和时间,因而需将各种错误通盘进行考虑,进行综合调整。运用综合调整法的要点是:用蓝字补充登记应记未记或虽已记但少记科目,同时,仍用蓝字反方向冲记不应记却已记的会计科目,从而构成一套完整的分录。采取综合调整方法要求企业财会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将会计科目之间的联系搞得清清楚楚,否则就会出错。笔者总结出几句口诀:方向记反的,反方向再记;金额多记的,反方向冲记;金额少记的,正方向增记;不该记而记的,反方向减记;应记未记的,正方向补记。

例:某企业将生产车间工人的应付福利费4000元记入“管理费用”,企业原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上述账务处理的错误在于错用了“管理费用”科目。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生产车间工人的应付福利费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运用综合调整法时,一方面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同时,反向登记“管理费用”予以冲销,即:

借:制造费用

贷: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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