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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要闻

私车公用财税实务,一点全明白
文章来源:作者:秦梁红    发表时间: 2016/10/20  阅读数:591

第一步:与员工签订车辆租赁协议

1、支付员工车辆租金。由员工去税局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票实务:根据财税2016年36号规定,员工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需要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月租金在3万元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同时,员工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员工可以携带身份证明、相关租赁合同、公司付款证明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特别提示:有些企业和员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无租使用车辆。这样的合同存在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合同约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

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出台具体实务文件。但是从北京、江苏、大连等国地税文件看,公司可以承担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取得相关发票可以入账。车辆的保险费、车船税、修理费由个人承担,相关发票不能入账。

第二步:取得相关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和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1、员工收取的租赁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不能抵扣增值税,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支付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并在所得税前扣除;

3、员工负担的修理费、保险费、车船税,即使取得发票也不能抵扣增值税和所得税前扣除。

特别提示:由于各省规定稍有差异,主要是修理费存在争议,所以实操时应充分了解本省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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