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财税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最新动态:

财税要闻

税务部门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领票”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7/22  阅读数:846

  “会计带着税控设备去税务局领购发票了,暂时开不了发票,您可以过几天来补开”,这是大部分纳税人在经营、消费中遇见的闹心事。以后,这样的烦恼再也不会有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在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过程中新增了网上领票功能,切实解决了这一问题,便民办税新举措温暖纳税人心窝子。

 

  过去,纳税人申领发票时需要携带金税盘、报税盘等税控设备到窗口写入发票电子信息,这段时间经营场所没有税控设备开票,成了纳税人经营开票的“空档期”,给企业正常经营、消费者实时获取发票带来了不便。

 

  税务总局以纳税人需求为着力点,精准发力推出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网上领票新功能。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购买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可不用再携带税控专用设备,只需在办税服务厅选择“网上领票”,购票后纳税人回到家中通过网络下载发票领购信息,并成功写入税控专用设备后,就可以正常使用新发票,实现一边领取新发票,一边正常经营开票,两不耽误,真正方便了纳税人。

友情链接

关于河南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欢迎投稿 | 证书查询 | 专家证书查询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