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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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微博]日前印发了《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涉及进口环节恢复征收增值税的产品有肥料用硝酸钾、其它氯化钾、硫酸钾、磷酸氢二铵等(化肥税号详见附表)。
生意社分析师陆杰认为:化肥增值税恢复征收或将抬高肥料成本价格,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近年来,化肥市场产能过剩一直是该行业的一大问题,小型零散企业增多,下游非重要应用领域对产品质量要求松懈,对国内大厂及高质量生产企业产生影响,加之下游需求市场动能不足,无法排放整体生产库存,迫使化肥行业产能过剩。此次税率复收,或将整改行业现状、淘汰落后产能、产出高质产品,一定程度上保障下游用户用料达标,确保利益。但成本增加后最终显现显著的却又是终端用户,因此下游需求用户是否买账却又是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其次,2015年,国家大力推动环保政策,鼓励众生产企业按照标准生产、尽量减少或停止环境污染,此次增值税增加,企业首当会考虑自身利益结合相关政策整改,竞争加剧,助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提高环保效益。但是具体条文政策尚未发布,多数企业保持观望态度。目前第一采购旺季已结束,整体市场尚处过渡阶段。政策效果显现需要时日,短期内预计成本或将增加,但价格能否真正体现仍存考虑空间。下游需求是市场动向主力,国家政策更改主要调控市场,长期来看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仍需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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