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要闻
作者:杜卿卿 周宏达
与A股跌宕起伏不同,新三板市场自5月份以来波澜不惊,宁静得似乎已被遗忘。上半年渐行渐近的竞价交易、300万门槛、转板机制、分层管理、公募入场以及做市商扩围等六大制度,悄然间也不知所终。3000家挂牌企业日均仅3亿左右的成交量,新三板又将何去何从?
8月18日,一则有关“新三板分层方案已通过证监会主席办公会”的消息在市场上迅速传开,这则久违的“利好”消息随后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即新三板)澄清。“近期市场传言的分层方案和分层标准不准确。”股转系统称,相关方案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
《第一财经日报》独家获悉,新三板分层管理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开,其他制度都将无限期推后。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机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做市商扩围至非券商机构的方案,在本周证监会主席办公会上已当场被否,竞价交易明确暂时不推,转板、降低门槛、公募基金进场等也没有时间表。该消息也得到股转系统内部人士证实。
就目前而言,市场期待的政策红利,将独倚分层制度落地。
“准IPO”或将放开
股转系统8月18日称,目前正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研究“新三板”市场的内部分层方案。相关方案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待成熟后将择机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分层制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开。前述接近监管层的机构人士对本报称:“我听到的消息是主席办公会通过了新三板分层方案,否了做市商扩围的计划。”而本报从股转系统内部获得的信息略有出入——“分层方案不需要上主席办公会,但是证监会近期会就分层制度公布一个东西出来。”
什么是分层管理,其对新三板市场有什么影响,目前这些问题尚没有官方答案。《第一财经日报》从股转系统内部获悉,分层管理的思路是针对不同层次给予“差异化的监管”以及“差异化的服务”。市场分层之后,将给予最高层次企业“准IPO”的发行待遇,首次发行可以突破单次发行35人的限制,相当于公开募集。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要求,挂牌企业发行股票新增非公司现有股东累计不得超过35名。允许发行对象超过35名,被认为是目前的分层制度可能会带来的最大突破。
根据市场传称的分层方案,市场将分为创新层、培育层、基础层三个层次,其中创新层为最高层。入选创新层,需要满足三项条件之中的一项。即最近2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500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最近6个月平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或营业收入近二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总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或最近6个月市值不低于6亿,最近一期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不少于6家。
据接近股转系统人士介绍,上述方案并非股转系统最终的分层方案,但是是股转系统最新的建议方案。最终方案的形成,尚需证监系统内部完成会签流程,并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方能最终确定。
《第一财经日报》梳理发现,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满足所谓创新层第一条标准的为41家,满足第二条标准的有188家,能跨过第三条门槛的有64家,总计254家企业满足创新层的入选条件,占目前全部挂牌企业的7.8%。
配套制度暂缓
除分层制之外,竞价交易等政策都将晚于预期。其中也包括近期市场呼声较高的做市商扩围。今年6月,多家券商新三板业务人士对本报表示,做市商队伍从券商扩展至基金子公司、期货子公司、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公司等4类机构的方案有望在7月份获批。
截至8月19日,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269家,远超过上海证券交易所(1071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1729家)之和。因目前只有券商可以为挂牌企业做市,且做市需要券商拿出“真金白银”买入企业股票,不足百家做市商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但随着A股危机来袭,监管层风险偏好急剧降低。做市商扩围方案已被证监会主席办公会否决。
受制于竞价交易、投资者门槛等其他制度难以落地,分层制度也不得不进行调整。从前述分层方案来看,与年初市场预期已发生较大偏差。
今年3月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隋强曾表示,分层管理是股转系统2015年的核心工作,年内会落地。按照最初的设计,市场分层会对不同层次市场在交易方式、信息披露、股票发行、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实行差异化安排。但是到4月份时,股转系统内部会议上传出消息称分层管理年内仍会推出,不过版本可能是“简版”。
分层制度步步后退,于股转系统而言也是无奈之举。“分层之后,要对不同层次提供差异化服务、进行差异化监管。”一位股转系统内部人士称,配套制度暂缓对分层形成诸多限制。根据前期的设计,最高层次的企业将获得更多元的资金、更高的流动性、更灵活的交易制度,没有低投资者门槛、竞价交易制度等,这一效果可能会很难实现。
不过,在市场人士看来,分层制度落地至少是基础制度完善的开始。“分层之后,投资者可能会有门槛松动。”前述机构人士预计,其他的制度也会根据市场情况陆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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