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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规划

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异地房产取得的销售收入(非预收款),是否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17/8/21  阅读数:713

 答:根据税务总局对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解读,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的产权转移时间,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地产从收款到办理产权转移中间必然要间隔一段时间。因此,房地产企业收取的售房款只能是预收款,按规定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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