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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税改难点重点聚焦个税、房地产税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表时间: 2017/10/26  阅读数:998

 “新一轮税收制度改革的看点、难点、重点是目前还没有着落的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日前在中信大讲堂·财税论坛的“中国道路系列高端讲座”上如是表示。   会上,高培勇强调,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税收制度改革较此前大不相同,有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税制改革的实施过程中,要时时刻刻将这些不同放在心中提醒自己,否则将会出现‘新瓶装旧酒’的情况。”他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高培勇看来,这不仅仅是提高了财政的重要性,其意义更体现在将税收、财政从经济范畴转换为国家治理范畴,从经济要素转变为国家治理要素。这也意味着,此时的税制改革既要与经济体制相适应,也要与国家治理诸多领域的改革进程相匹配,从而提升了税收的功能和定位。   相较传统的税收的三项职能,十八届三种全会后的财政税收有四方面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机制、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高培勇说,这是本次税收制度改革与以往税收制度改革的根本区别,即从经济层面跃升到国家治理层面重新布局税收。在这样的背景下,高培勇表示,本轮税制改革的目标有两个:优化税收结构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高培勇说,公开数据显示,流转税约占我国全部税收的70%;从企业税来看,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涉外企业等单位缴税份额加起来占90%;个人所得税占比较小。由此造成了我国税种结构的不平衡和税收来源结构的不均衡。   针对这些问题,本轮税收制度改革要进行“此减彼增”的结构性调整,以体现税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此减”即降低间接税或流转税比重。当前,营改增已全面启动,高培勇预计,营改增“三部曲”完成后能够一年减税近万亿元。   税制改革进行到现在,虽然“此减”有了明显成效,包括营改增,资源税和消费税的改革,以及启动在望的环保税,但“彼增”———直接税比重增加,却难有进展,举步维艰。他表示,直接税改革包括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改为综合征收,将房地产税列入改革方案。   不过高培勇也表示,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改革的进程缓慢是有原因的。第一,有认识盲区;第二,“隐性税”比重高被误解为优越性强,通常间接税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征收了,因此在税制改革中关注度较低;第三,税制的惯性,即只看到价格而看不到税收;第四,征管格局;第五,经济增长速度下行时期不利于施行直接税改革。但他强调,虽然面对一定的困难,但税制改革不能停。   高培勇说,税收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工程,是现行突破口,也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种改革的交汇点。但是,目前针对税制改革还有很多理论、思想、理念尚未转变到位,应切忌“新瓶装旧酒”,这样才有助于推动在2020年实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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