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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要闻

国务院:重点国有林区 不动产统一登记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8/27  阅读数:852

作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一步,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登记今后将全面纳入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

国家林业局26日向国土资源部移交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登记资料,这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迈出了关键一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说,这是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林业局将全力支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继续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重点国有林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共同保护好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两部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数据资料共享合作,形成合力,为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更大贡献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说,作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数据资料的及时移交和迅速整合,既能节约财政经费、防止重复投入,又可促进横向合作、实现共享衔接。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对掌握的各类登记资料建章立制、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并继续与国家林业局深入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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