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规划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汇编
《经济法》——企业所得税
【大纲内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一)应税所得范围及类别
(二)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知识点】
应税所得范围及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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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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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货物 | 交易活动发生地 | |
2.提供劳务 | 劳务发生地 | |
3.转让财产 | 不动产转让所得 | “不动产”所在地 |
动产转让所得 |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 |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 |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 |
5.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 |
6.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
【真题演练】
【(2016年)•判断题】转让动产所得的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按照所转让动产的所在地确定。(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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