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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要闻

2015年9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8/29  阅读数:648

中央法规:

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

本公告主要内容为数据接口规范,接口规范分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电子发票的纳税人,仅包含发票开具接口。第二种适用于开票量大、使用税控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包含登记信息查询、发票库存查询、发票开具和发票查询四个接口。税控开票服务器是指大容量、高性能的税控装置。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的纳税人,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和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税控盘版)须升级为V2.0.04,使用方法请参见随软件安装包一同发布的配套说明。

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钾肥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出口的库存化肥也适用此规定。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提高投诉办理效率。对纳税服务投诉重新分类、重新明确了侵害纳税人权益投诉的具体内容、压缩了投诉处理的时限、增加了投诉回访条款、简化了投诉文书。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告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安置残疾人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为残疾人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保险公司应当对免税的人身保险产品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我国将进一步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费、拖轮费、停泊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取消现行收取的靠垫费,以及引航费中的引航员滞留费和引航计划变更费,将系解缆费、开关舱费并入停泊费收取。

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公告》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代扣的施工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同时,《公告》明确规定,对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单位,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地方法规:

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中成药生产加工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分公司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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