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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操作

票据贴现,应注意这些问题
文章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发表时间: 2019/7/1  阅读数:465

票据贴现是筹集资金的一种手段,企业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常常会选择票据贴现。下面小编就来说说企业在票据贴现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贴现的机构

企业可以持未到期的票据到银行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贴现。但在实务中,到银行贴现的手续繁琐、资金签发慢,而要进行贴现的企业都是急需资金的,所以常常会选择到中介机构去贴现。

企业在选择社会中介机构贴现时,要注意甄别该机构是否是合法的。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票据贴现行为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二、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进行票据贴现业务后,将贴现产生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借方登记实际收到的款项,贷方转出“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需要注意的是,票据贴现的时间越早,产生的利息会越高。

【案例】2019年4月1日,甲公司收到一张面值为200万元,票面利率为5%,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5月1日,甲公司到银行将该票据进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

票据到期值=200×(1+5%÷2)=205(万元)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205×8%×153÷360=6.97(万元)

借:银行存款   193.03

      财务费用      6.97

      贷:应收票据    20

三、贴现利息税前扣除的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只要票据贴现是与企业取得的收入相关的,票据贴现的利息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的,一是票据贴现的金融机构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机构,如果机构属于违法机构,则产生的贴现利息就无法扣除;二是企业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必须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举个例子,甲公司的总经理将取得的商业汇票背书给妻子旗下的乙公司,这里的乙与其前手甲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将来乙公司将票据贴现产生的利息就无法在税前扣除。但如果甲乙之间存在购销等交易,则乙可以凭交易相关凭证将贴现利息在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票据贴现注意事项企业在票据贴现时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机构,并注意其中隐藏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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