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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家庭服务业迎来税收优惠!
文章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发表时间: 2019/7/9  阅读数:579

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养老、托育等民生问题的关注。为了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以下简称《公告》)。


一、适用范围

《公告》中明确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包括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适用本公告中的税收优惠。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值得注意的是,对提供服务的方式并没有具体的限制,但一定要是为社区提供服务的企业或组织才能适用税收优惠。

二、增值税优惠

《公告》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具体条件如下:

1.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

2.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

3.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通过上述条件可以看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只有管理规范且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才能享受到优惠。这也从侧面推动了我国家庭服务业走向正规化。

三、所得税优惠

《公告》中明确: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90%计入收入总额。

四、相关小税种优惠

《公告》中对家庭服务业用于营业的房屋、土地也给予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减免相关费用

除了税收上的优惠,国家还减免了一些费用。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以上就是对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的解读,《公告》的出台让从事家庭服务业的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了实惠,对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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