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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新车如何开具完税证明?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19/7/31  阅读数:575

自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开始正式实施,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的。新政策出台后也为纳税人带来了不小的改变,现在正值改革过渡期许多纳税人仍对其存在诸多疑问,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再发放后,办理纸质完税证明方法。

购置新车如何开具完税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免税业务除外)的具体情形如下: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见附件),亦可自行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和打印。

以上是购置新车完税证明的开具方法,希望对有需要的纳税人又说帮助!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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