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财税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实务操作

房屋赠与需要缴纳个税吗?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20/4/23  阅读数:474

政策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看到这可能有很多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伙伴会产生疑惑:父母赠送的房屋也要收取个税吗?大家稍安勿躁,且听小编细细讲来。

无住所个人如何计算收入额?

问:房屋赠与算偶然所得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按照相关规定,有三种情况不需要纳税:

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了以上三点,一般情况下,房屋无偿赠与都需要缴纳税款。

(本文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关于河南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欢迎投稿 | 证书查询 | 专家证书查询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