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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政策性搬迁?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20/7/3  阅读数:466

会计实操中的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那么企业政策性搬迁中发生的搬迁处置是指哪些支出?企业政策性搬迁中发生的搬迁资产处置收入又是指哪些收入呢?

哪些情况属于政策性搬迁?

问:什么情况属于政策性搬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问:企业政策性搬迁中发生的搬迁处置是指哪些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条:资产处置支出,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支出。

企业由于搬迁而报废的资产,如无转让价值,其净值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置支出。

问:企业政策性搬迁中发生的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哪些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

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以上就是企业政策性搬迁资产处置收入和支出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讲,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本文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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