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财税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实务操作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哪些?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9/6  阅读数:850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以止付通知的方式告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票据已丧失的情形,请求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在有效期内暂停支付票据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保全措施。
 
    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无法确定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 ,可以办理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和代理付款从的银行汇票以衣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 友情链接

    关于河南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欢迎投稿 | 证书查询 | 专家证书查询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