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2020年11月5日,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举行。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心脏血管支架大降价——价格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
看到这则消息,心里忍不住想为医保局点赞,送他们一句“干得漂亮”。
其实这已经不是医保局第一次出手了,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2019年国家医保局的那次“砍价之战”,那次各路专家将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的救命药纳入医保名录。
患者得到有效医治,从此电影《我不是药神》里看不起病的现象,不再出现。企业这样降价的背后除了市场空间大以外,更是离不开国家对企业的大力扶持。
在2018年和2019年税务总局分别出台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以下简称“47号文”)、《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为企业“撑腰”,有效降低抗癌药业和罕见病药业生产成本。
根据47号文和24号文的规定,为了鼓励抗癌药业和罕见病药业发展,减低患者用药成本。从事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生产销售、批发零售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看文字你或许无法切实感受到药企的税收优惠力度到底有多大,现在我们举例说明,毕竟数字不会说谎。
小奥公司是A市一家抗癌药品生产企业,2020年销售额3亿元,进项税额1 200万元,属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选择一般计税
应缴纳增值税:30 000×13%-1 200=2 700(万元)
应缴纳附加税:2 700×(7%+3%+2%)=324(万元)
合计税额:2 700+324=3 024(万元)
选择简易计税
应缴纳增值税:30 000×3%=900(万元)
应缴纳附加税:900×(7%+3%+2%)=108(万元)
合计税额:900+108=1 008(万元)
选择简易计税企业一年将节约2 016万元税费。
政策虽好,但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取舍,因为在47号文和24号文中第二条都有一句话,那就是: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大家要注意文中用词——“不得”。“不得”和“可以”明显是不一样的,“可以”代表企业有一定的选择权不具有强制性,“不得”则代表企业必须遵守要求。小编的意见是如果自身企业有大量进项税待抵扣或者下游企业要求务必开具高税率专用发票时,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如果企业将药品直接销售给免税单位或者患者,那么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附件: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