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为一证;“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会计实操中,“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中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
问:“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中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调整相关信息系统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60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登记管理部门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的身份识别号码。”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调整相关信息系统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60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工作要求,按照既便利纳税人,又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新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采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继续使用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
(本文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